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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大空间”教室预约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2017-11-24

关于“北大空间”教室预约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满足广大同学的学术研讨需求,促进同学之间的学术交流,同时更加充分地利用公共教室范围内的小型研讨教室,教务部和团委起草了《(公共教学楼内)学术研讨空间预约管理办法》(试行),共同推出了“北大空间”预约系统。

   北大空间的网址为:bdkj.pku.edu.cn,今天下午15:00开放预约。从11月25日至12月31日为系统试运行阶段,教室预约范围为二教五层、四教小教室排课之外的空闲时段,系统稳定运行后增加老地学楼研讨室,将来随着教室资源的增加逐步扩大预约范围。考试周期间停止预约教室,所有公共教室开放自习。

    按照系统运行规则,每间研讨室每次预约至少需要3名及以上同学共同提出申请。预约成功后,系统要求所有参与预约的同学15分钟内刷卡签到。系统每学期将给每位同学赋3颗星的个人教室预借信用。若每次预约成功后未在15分钟内按时刷卡签到的,系统将扣除参与本次预约的所有同学1颗星信用。学生有3次及以上预约但没有正常签到使用记录,则列入系统黑名单,同一学期内新增预约审核时无法通过。

    预约过程中,申请人恶意添加其他同学信息的,一经举报查实,申请人将被扣除个人信用2颗星。

    系统试运行阶段,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欢迎广大同学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

     意见反馈:北京大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秘书处 62758030

         北京大学教务部 jwbzhb@pku.edu.cn。

     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电话 62761149

     二教209值班室 62767757 一层值班室62757740

     三教302值班室 62755368 一层值班室62753247

北京大学教务部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        (公共教学楼内)学术研讨空间预约管理办法(试行)

为满足广大同学的学术研讨需求,促进同学之间的学术交流,同时更加充分地利用公共教室范围内的小型研讨教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预约范围:二教五层、四教、老地学楼等公共教学楼内小教室排课之外的空闲时段,将来随着教室资源的增加逐步扩大预约范围。

2、使用对象:北大全体在校生及持有校园卡的交换生,每次预约至少3人。

3、预约用途: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小组完成课堂任务,以及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和交流。

4、预约时段:小教室排课之外的空闲时段,每天划分为13个时段,1时段为50分钟,除与上课时间基本一致的12个时段外,增加晚21:40—22:30作为第13时段。预约以1个时段为单位,最长可预约两个时段。

上午:8:00-8:50,9:00-9:50,10:10-11:00,11:10-12:00

下午:13:00-13:50,14:00-14:50,15:10-16:00,16:10-17:00,17:10-18:00

晚上:18:40-19:30,19:40-20:30,20:40-21:30,21:40-22:30

5、预约及使用程序:

每学期初教务部提供第2-16周内可供预约的小教室空闲时段,系统每周一上午8点开放下一周教室预约,也可当天网上预约。

学生用校园卡号及密码登录预约系统,登记预约人的信息(最少3人),系统审核通过后,选择预约时段和教室。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请使用前联系本楼多媒体值班室(最后一个时段暂不提供多媒体设备的使用)。

预约成功后预约人在预约时段起始的15分钟内刷卡进入,门禁自动打开。预约登记中的任何1人皆能刷卡进入,但其他登记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刷卡签到,刷卡签到人数不足3人的按违规处理。临时有事无法前来使用的,须提前至少1小时在系统里取消预约。学生有三次及以上预约但没有正常签到使用记录,则列入系统黑名单,同一学期内新增预约审核时无法通过。

为保证研讨区得到公平、有效使用,凡借用时间开始15分钟内无人刷卡进入教室,视为预约放弃,系统有权将其重新借出。

6、使用规则:

学生对教室的使用需遵从《北京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办法》,严禁在教室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校规校纪的活动及任何商业性活动。严禁借用教室举办娱乐性活动或播放娱乐影碟。严禁利用学术研讨之名借用教室另作他用。禁止借小教室专门用来自习。

使用期间禁止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教室内的各种家具仅供本教室使用,不得随意移出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在预约时间结束后尽快收拾好个人物品,在确认门窗关好后离开,并注意还原教室桌椅摆放,方便后面同学的使用。

爱护使用多媒体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

7、违规处理

凡列入预约系统黑名单的学生,停止其本学期内预约使用教室的资格。

学生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无效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预约使用教室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校规校纪、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8、遇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学校保留收回已预约教室的权利。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和团委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教务部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