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条件
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凡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经所在单位介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者,在教学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可申请自费旁听修读我校为本科生开设的某门或几门课程。
二、收费
旁听费按所听课程的学分收取,每学期办理选课时一次交清。旁听普通课程,每学分听课费及考试费500元。旁听人员要求参加实验、上机实习等另收实验费和上机费,收费标准由开课单位决定。
三、办理手续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到教务部办理旁听手续,限选1-2门课程。第二学期不办手续者,无旁听资格。
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旁听者需持所在单位正式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提供1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不准代办。
2. 申请者查阅课表,查清拟旁听的课程名称、开课院系、学分。
3. 教务部按申请者旁听课程学分数开具交款单,凡办妥听课手续者,不予办理退课。
四、日常管理
1.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我校的各项规定,不迟到、不早退,持证在指定的班级上课。否则,取消旁听资格。
2. 学期结束,旁听人员所选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责任自负。旁听人员参加考试后,教务部可提供《旁听成绩单》。除成绩证明外,不提供其他证明。
3. 学校不解决校外旁听人员的住宿及校内食堂饭卡问题。
4. 学校不负责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
5. 旁听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安全自负。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