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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记学分慕课的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4:

关于记学分慕课的管理规定(试行)

 

      近年来,我校积极推进幕课建设,鼓励和倡导教师运用慕课等在线教学资源和技术,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为了规范管理,现进一步明确开设记学分慕课的规定如下:

     1、支持教师采用慕课和其他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记学分课程教学;

     2、要求记学分慕课做到在线教学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保证教学双方有足够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3、对申请立项记学分慕课的前三年(或三次)教学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在院系排名后30%的课程建议不予以立项。

     4、要求记学分慕课遵守《北京大学本科考试与学术规范条例》规定。

     5、教务部将结合学生评估结果和专家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已立项记学分慕课的教学效果。对教学评估差的记学分慕课,学校将终止其立项。若再次开设记学分慕课,需要重新申请立项。

 

 

教务部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