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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办法

一、建设目标

围绕“认识、理解、塑造自我”的核心,在 “过去、现在与未来”和“个人、国家、文明与世界”两个维度扩展,培养学生面向未来、面向全球,具有深度思考与批判创新的能力。拟在2年内建设60-80门通识核心课,并在日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建设。

 

二、教学内容与方法

课程内容应符合北京大学通识教育总体目标,课程内容与“人类文明及传统”、“现代社会及问题”、“人文与自然”、“思维与能力提升”四大板块关注内容与重点一致,不追求知识的系统性和完备性,但要求有专业的深度,能够从独特的视角,促进学生深入的思考。

教学方法应注重经典阅读、小班讨论、课程写作训练、实践等环节,培养良好阅读经典的能力,使学生了解批判性的思维方法应用,提升学生综合的表达能力,让学生体会发现创造的乐趣,培养沟通能力与合作精神。

 

三、建设主体

课程建设由通识教育专家组组织审定,通识教育工作组负责落实课程改革和建设的具体工作,学部和院系应重视通识核心课程的组织和建设。

课程应确定一名主讲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带领课程团队完成课程建设。教务部与主讲教师签订合同,配套建设经费。相关课程完成课程前期建设,顺利运转三年后,按照主干基础系列课程类似方式进行日常支持。

 

四、建设路径

(一)课程遴选

由通识教育专家组对过去2年评估成绩在全校前30%的课程进行遴选,符合以下标准的纳入通识核心课程建设:

1.课程目标符合北京大学通识核心课的定位与目标。

2.课程内容与通识核心课某一方面的建设主题相一致。

3.主讲教师及所在院系同意该课程纳入通识核心课建设,并能保证至少每年开设一次课程且对全校开放。

其中:

1.课程大纲和讲授形式已经基本符合通识核心课建设要求的,直接认定为通识核心课,采用双编码制,并与院系和导师商议开放名额;

2.课程大纲和讲授形式与通识核心课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的,由工作组与授课教师商议,根据通识核心课建设要求改进教学大纲和课程设计(教师本人可以选择改革原有课程或新开设一门课程),在1-2年内完成改造的,纳入通识核心课建设;

3.课程大纲和讲授形式与通识核心课建设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按照新建课程重新组织建设。

(二)自主申报

由主讲教师根据申报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由通识教育专家组进行评审,符合以下标准的纳入通识核心课程建设:

1.课程目标符合北京大学通识核心课的定位与目标。

2.课程内容与通识核心课某一方面的建设主题相一致。

3.课程大纲和讲授形式已符合通识核心课建设要求。

4.主讲教师讲授过的相关课程在过去2年内的有效课程评估成绩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5.能保证至少每年开设一次课程。

(三)组织建设

根据通识核心课的规划建设内容,对照已有课程和已认定课程,针对其中需要重点建设和补充建设的部分,由通识教育专家组讨论确定拟建设课程名单,并拟定相关课程的建设目标和简要大纲,交各学部组织建设。建设周期2-3年。

当前阶段,通识教育专家组将加大力度重点建设科学技术类通识核心课程和思维与能力训练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