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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2016级本科新生填写学籍表及注册通知

2016-10-31

校本部2016级本科新生填写学籍表及注册通知

校本部2016级本科新生(含2015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重新入学的本科生,不含未体检、体检复查不合格及新生学籍审查不合格的新生)、2016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德智体复查合格后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北京大学学籍。新生注册需先填写学籍表,新生所有信息是通过教育部招生录取信息转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同时传送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学生大学四年的管理以此信息为准,希望大家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请全体新生登陆校内综合信息门户(portal.pku.edu.cn)填写学籍表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  登陆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点击“学生业务”——“填写学籍表”。

2、  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源地和民族信息,如与本人情况不一致,中国大陆籍和港澳台籍学生请联系教务部教务办公室(62751432)并按下表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

3、  留学生如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请联系留学生办公室(62751012)。

 4、  填写说明:

最后学历和时间填写你入北京大学前的学历;

家庭通信地址是填写你家庭目前的详细住址、邮政编码(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与家庭联系以此通讯地址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正,否则责任自负)。

个人简历从上初中开始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填父母和兄弟姐妹等,联系电话一定要写上。

本人宿舍电话、手机号和邮箱均要填写准确。

填完检查无误,请务必点击“提交”。

5、  学生填完学籍表后,由院系通知交表时间。学籍表打印两份,本人签字后把书面表格交给所在院系本科教务。如入学时未拍照片,请在交表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  院系收齐新生两份学籍表后,将其中一份盖好院系公章的学籍表(请检查是否填写完整、照片是否粘贴、是否提交)在11月11日前交到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4室)。注意:学生证还未加盖火车乘车区间章的,也请院系于上述时间内至新太阳学生中心324室盖章。

7、  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检查学籍表无误后,一周内为新生网上注册。

8、  院系按照教务部操作的网上注册名单,为新生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其中注册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12月1日。

 

教务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