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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本科生退学试读的意见

北京大学关于本科生退学试读的意见

 

为了适应北京大学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发展的需要,对本科在校生因学业成绩原因达到《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退学标准的学生试行“试读”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1、每个学期期末各院系要及时清理学生学习成绩,对因学业成绩原因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院系应指定专人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劝其退学,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对于有意调整状态、决心通过努力学习予以补救并确有可能改进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试读一个学期的书面申请,陈述试读理由,制定详细试读规划。院系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学生的退学原因、学业状况、试读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是否给予“试读”机会的意见报教务部,由教务部上报学校教务长会议批准。教务长会议批准试读的学生可试读一个学期,未获批准试读的学生按规定尽快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2、学校为试读学生暂时保留学籍。试读学生正常交费、注册。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因病休学者试读期顺延;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停止试读,办理退学离校手续。在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自动退学手续。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含)以上且不再符合退学条款者,由学生本人书面提交解除试读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部解除试读。解除试读后,再次符合退学条款的,学生应立即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未再次符合退学条款的,学习四年期满,依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教学计划进行毕业审查确定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的结论。对不按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者,院系应及时报告教务部,注销其学籍。

3、学生申请试读者,院系必须指定专人与学生和家长面谈,明确告知试读相关政策。学生和家长须签署书面申请及知情同意书,提交试读规划,并明确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院系须出具审核意见。上述材料不完备者,试读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

4、为避免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不断累积,各院系要及时清理学生成绩,尤其要加强对达到学业预警线学生的指导和帮助,并采用有效方式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院系给学生发放的学业预警、退学通知存根、寄送凭条或收条等,以及与家长沟通的各项记录须如实填写日期并真实完整存档。

上述意见经2017年6月16日教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校本部本科生(含留学生)范围内执行。本意见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申请表 

(学生本人填写)

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在院系:

专业:

学生类别:

A普通本科生 

B留学生

达到退学情形

 

 

 

试读申请理由及试读规划

(请另附详细试读规划)

 

 

 

 

 

我明白我已经达到学校退学条件,应予退学。学校允许我申请试读是给我一个补救的机会。我会努力学习以求补救。

我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知悉:试读学生只是暂时保留学籍。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因病休学的试读期顺延,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停止试读,办理退学离校手续。试读学期,必须至少取得14学分。如果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我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以上、学校解除试读后,若再次符合退学条款,我立即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如果解除试读后没有再次符合退学条款,学习四年期满,我接受学校依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进行毕业审查并确定的毕业、结业或肄业结论。在我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时,学校可以直接注销我的学籍。

我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及其他相关规定。

 

 (请仔细阅读上述规定,并抄写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部意见:

 

 

主管部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知情同意书

(家长或监护人填写)

学生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在院系:

 

专业:

 

学生类别:

A普通本科生

B留学生

家长或监护人信息

姓名

 

姓名

 

与学生关系

 

与学生关系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

 

 

 

我们是学生         (以下称学生)的家长 (监护人)。我们知晓学生已经达到学校退学条件,应予退学。学校允许学生申请试读是给一个补救的机会。我们同意学生申请试读。

我们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知悉:试读学生只是暂时保留学籍。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因病休学的试读期顺延,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停止试读,办理退学离校手续。试读学期,必须至少取得14学分。如果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学生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以上、学校解除试读后,若再次符合退学条款,学生立即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如果解除试读后没有再次符合退学条款,学习四年期满,我们接受学校依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进行毕业审查并确定的毕业、结业或肄业结论。在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时,学校可以直接注销学生的学籍。

我们保证严格遵守并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请仔细阅读上述规定,并抄写保证)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父母一方签字的须自行征得另一方同意)

                                           年   月    日

 

附件1: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申请表 

附件2: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