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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增设本科专业管理规定

(2017年12月21日第8次教务长办公会通过修订)

为规范学校本科专业管理,推动建设“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本科教育模式,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培养“引领未来的人”,根据《北京大学2016年本科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增设本科专业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学校定位、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保持学科发展的前沿性和先进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鼓励利用现有学科和优质教学资源建立相应的特色专业。

3.对教育部已合并、裁撤的专业不再组织重新申报。

4.已有本科专业可按照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可以设置相应的辅修/双学位专业。

 

二、增设本科专业的基本条件

1.拟增设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须连续四年以上为在校本科生开设了此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且这些核心课程已经通过了质量评估。

2.拟增设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出的相关专业,须连续四年以上为在校本科生开设了此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且这些核心课程已经通过了质量评估。在完成教育部审批前,此专业按照交叉学科类教育项目进行管理。

 

三、增设本科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专业建设规划(含师资队伍)及人才培养方案

3.《北京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评议表》

4.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四、增设本科专业审批程序

1.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每年1月底前,院系应完成本院系增设本科专业的申请材料,并经本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1)学部内跨院系本科专业增设的申请材料须由所有参与院系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2)学部间跨院系本科专业增设的申请材料须由所有参与院系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2.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每年2月底前,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完成学部内(含院系内及跨院系)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的审核;学部间跨院系的本科专业增设须经参与院系所属的所有学部审核通过。

3.向教务部提交审核材料。每年3月底前,学部办公室向学校教务部提交增设本科专业的审核材料,教务部将根据学部教学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进行备案,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每年4月中,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增设本科专业的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经教务部反馈给相关院系。

5.审核结果公布。每年4月底前,教务部将增设本科专业的审核结果在教务部主页公布,完成审批程序。

6.向教育部网络申报。每年7月中旬前,教务部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指定网站提交本年度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的申报备案材料,完成本年度专业申报工作。

 

五、本科专业评估和退出机制

学校建立相应的专业评估机制,对办学条件退化、设置不合理以及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含辅修/双学位专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予以撤销或合并。

本规定自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教务部

2017年12月21日

附:

1、北京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审批程序

2、北京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评议表

 

附件1:北京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审批程序

 

附件2:

北京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评议表

增设本科专业的基本情况

专业代码

(教育部目录中已有专业申请备案时填写)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授予学位

 

拟首次招生时间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发展规模

 

参与院系

 

参与学部

 

主管院系

 

主管学部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email

 

审核意见

(请根据是否具备办学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等给出是否同意增设该专业/跨学科项目的意见)

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加盖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部主管教学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北京大学本科专业增设评议表